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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買賣二手房現在正處于非常火熱的階段,所以很多人會盲目的去購買,覺得沒什么可要注意的事項了,其實不然。買賣二手房過程中,牽扯到許多細節問題,許多買房者都會想到,買房時應如何做到交易有保障?今天裝修界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二手房買賣協議的相關知識。
二手房買賣協議的基本內容
二手房買賣協議作為普通的合同有必要涵蓋基本內容,雙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比如姓名、家庭詳細住址、聯系方式等,避免買賣當中的欺詐行為,買賣雙方都應該根據對方提供的信息進行核查,保障自身利益免收不法分子的侵害。而且二手房買賣協議書中應該寫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家庭財產,避免因財產不明確而引起的糾紛。
二手房買賣協議的價格和標的
二手房買賣協議中必須寫明買賣的價格,并且買賣上方都要在此簽字或者按壓手印,其它一切方式都有可能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二手房買賣協議書也要對房屋的標的進行寫明,房屋的位置、面積、裝修、設施、性質等等,以及房屋產權的歸屬,要求寫明是原售房屋還是二手房的再出售,是否有房屋抵押貸款,是否屬于非法建筑。還要寫明凡物的相關文書和資料的移交,物業管理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的狀況。
二手房買賣協議的違約處罰
二手房買賣協議既然是買賣合同,那么就要在規定相應權利義務的同時,寫明違約責任和處罰措施。二手房買賣協議書中主要寫哪些違約情況,如何履行各自所承擔的義務,定義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方式,可以出現免責的情況等。規定出現爭議的解決方式,一般來說,主要的解決方式還是仲裁,寫明雙方同意通過仲裁的凡是解決出現的糾紛。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于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注明,但對于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4、必須注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注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于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5、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心。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
經紀公司推出“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后,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后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故本報提醒消費者,此時您應該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7、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寫附加條款,會減少后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以上所述就是我們在購買二手房時所要注意的問題。小編要提醒大家,在簽約合同時首先要核實房本確認房主,并且我們買房時一定要見到房主本人,要公司信譽好的去買房。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房屋知識請關注裝修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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